为进一步提高注册建造师职业素质,根据(第153号令)《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市[2010]192号)《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应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达到规定的120学时继续教育的要求。哈尔滨工业大学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继续教育的培训单位,见(建市施函[2012]17号)文件。学校将陆续安排培训。
为方便现有持证且还未参加过继续教育培训的人员及时参加学习,按时办理相关注册手续,(07、08、09年注册已到期人员优先),请各单位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做好工学时间安排,按时参加培训。
一、培训对象
1、注册期已满三年或即将满三年的需延续注册的;
2、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满三年需申请初始注册的;
3、需申请重新注册的;
4、外省市企业因工作原因需要在哈参加继续教育的。
二、培训内容及学时
1、按照全国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教学大纲和教材执行;
2、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共计120学时。
三、培训时间
1、上课日期:2015年12月08日—2015年12月19日
2、确认日期:2015年12月07日(确认时请带汇款证据复印件),请学员关注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http//som.hit.edu.cn网上更新。
四、收费标准及汇款方式
1、经相关部门认可收费标准定为30元/学时;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合计3600元/人(含讲课费、教材费、学校管理费、教室费、证书费)。
2、培训期间需住宿的学员食宿由学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3、需参加培训的学员可采取汇款或交现金二种方式。
收款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账 号:3500040109008900513
银 行:工商银行哈尔滨大直支行
请注某人一级建造师培训费。
五、报名要求
1、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人员需按要求填写《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报名表》。
2、报名时除提供报名表外,还须提供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3、提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六、证书发放
参加培训的学员在完成规定的学时学习并经考核测试合格后,由我校将情况报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管理办公室确认后,发放由统一印制的《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
七、其他
1、凡符合充抵继续教育学时的,应填写《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充抵学时申请表》,详见安协(2012)33号《关于建造师继续教育充抵学时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2、外地在黑龙江省施工的异地学员可参加我校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须填《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报名表》,填写须在“执业单位意见”栏中注明:第一,担任工程项目负责人的时间、项目名称、项目地点;第二,执业单位意见。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备案。
八、培训及报名地点
哈市南岗区一匡街1号,哈尔滨工业大学科学园(哈尔滨市老动物园内)2H楼145房间。
乘车路线:乘座55、73、81、9、77、93路的学员到一匡街下车;乘座102、117、338、59、68、87、83、10、56、75路的学员到林兴路下车。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51—86418630
手 机:15945186205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15年9月9日